在学校管理中,人是管理活动的核心。注重发扬民主,坚持党的群众路线,相信群众,依靠群众,让师生员工参与学校管理,才能调动教师、学生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,积极性发挥的越好,学校的改革就会越有生机和活力。
(二)美国研究型大学的管理重心
美国研究型大学有着清晰的校、院、系三级权力结构,其中,强有力的学院权力是其管理模式的一个重要特征[5]。校、院、系三级在学校事务中都有各自的权力重点和范围。通常来说,校董事会与校长对于学校的长期规划具有重要的决定权,体现其宏观管理职能;院级领导在教师聘任方面权力最大,充分体现了学院作为学校管理实体的权力特征;系级领导在课程设置上权力最大,体现其学术管理职能。在上述校、院、系权力结构中,学院作为三级结构的中层,是管理的重心。因此,美国研究型大学普遍实行“院为实体”的学院管理模式。通过实行“院为实体”,使学院成为拥有较大自主权的实体性单位,可以很好地满足对口管理、专业管理的需要,既可降低大学教学科研管理的重心,缩小管理的跨度,缓解校级领导办学的压力;又可大大增强基层各方面办学的积极性,提高整体竞争力,从而提高大学管理的效能,并最终提升大学的综合实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