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丁是任子兴的干兄弟。
任福妮和他家的儿子丁得志从小青梅竹马、两小无猜。十七岁的丁得志在城里读书,他回老家总是找任福妮玩。换儿走的那天,丁得志的父亲老丁托人捎信来说,他们全家人去台湾了,以后不知什么时候能回来,怕误了福小姐的婚事,干脆退了两家的娃娃亲,以后男娶女嫁互不相干,丁家的定情物也不要了,权当留作纪念。
现在任福妮的手腕上就戴着那信物,是一对刻着龙凤花纹纯银的手镯,轻巧美丽。任福妮对别的首饰不稀罕,独独喜欢这手镯。
看着任子兴那无神的眼光,任福妮心里记起丁得志,就说她愿陪着爹娘过一辈子,她不想爹内疚的。
任子兴说都是爹拖累了你,连个婆家都不好找,你又有个不服输的个性,以后少不了吃些苦。
任福妮故意摇着父亲的胳膊撒娇地说,有你小闺女陪着不好吗?
好,好,好的不得了,任子兴高兴,有这么孝顺的闺女敢情好。
腊月中旬的一天夜里,任子兴眼看着进气比出气少,任福妮娘慌得不知咋办,倒是任福妮还镇静,围上围巾,穿上大棉袄,顶着寒风去找队长。队长跟着来看了看,赶紧给二爷换上件干净衣服,任福妮同娘一起动手换穿衣服,他的胳膊腿还软和,摸起来发凉,只有胸口还摸着热乎点。不一会儿,任福妮看到他的一条腿费力地蹬了两下,听到他喉咙里发出一声“咯啦”,那吊着的一口气好似掉在地上,再也收不起来。昏暗的灯光下,肿胀的看不出皱纹的脸,倒也平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