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种标准之间的不统一就造成了人们常说的“同残不同级、赔偿不同价”的现象。具体而言,由于各种伤残鉴定标准规定不同,同等伤残状况、伤残程度下,因采用标准不同导致评定的伤残等级也不同,造成同样的伤残根据不同鉴定标准出现不同结果的现象。
我们以眼球摘除为例,假如受伤人员为60岁以下,以2013年度北京相关生活费用标准为基准,比较三种不同标准伤残赔偿金的差距。
《工伤标准》将其定为五级。残疾赔偿额=一次性伤残补助金(16个月的本人工资)+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(北京30个月的本人工资)=46个月的本人工资=46×69521(2013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)÷12=266497元。
《交通标准》中定为七级,赔偿比例为40%。残疾赔偿金=40321元(2013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)×20年×伤残赔偿指数(40%)=322568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