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汉奸,不但生前不自在,死后也不自在,这大概就是报应了。中国人对于汉奸的反感,是根深蒂固的,而且是一贯如此,永远不变的。在中国历朝历代中间,吃过汉奸苦头最多最大者,莫过于宋。所以,两宋之人对于汉奸,也最为深恶痛绝。宋朝王明清《玉照新志》称:“(秦)桧既陷此,无以自存,乃日侍于汉奸戚悟室之门。”而清朝无名氏《汉奸辨》则分析:“中国汉初,始防边患,北鄙诸胡,日渐交逼。或与之和亲,或与之构兵。由是汉人之名,汉奸之号创焉……所谓真汉奸者,助异种害同种之谓也。”
赵孟刚投诚时,初到大都,其实也并不得意。忽必烈欣赏他的才华,统治集团猜忌他的忠诚度。所以任命为兵部郎中,官阶从五品,级别较低。当时统帅六部的尚书省平章政事,为色目人桑哥。元统治中国,将人分为四等:蒙古人为一等,色目人为二等,汉人为三等,南人为四等。此人颇得忽必烈的信任,登上要位。按照奴才所信奉的哲学,同为主子驱使,心腹的奴才要高于非心腹的奴才,资深的奴才要高于新入行的奴才,桑哥有理由看不上赵孟。而在元朝,还要加上类似印度种姓制度的差别对待,桑哥为色目人,比赵孟这个南人,高出两个层级,哪就更不将他当回事了。何况,阁下还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汉奸!于是,这个说来也十分可恶的桑哥,就曾因赵孟犯下的细微过失,当堂施予鞭刑。众目睽睽之下,可让这个前朝的王孙公子,饱受了皮肉之苦,丢脸于朝廷上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