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20日,有网友发视频称,山东烟台开发区海边出现“大事件”。不少网友在评论区称有人捞海肠溺水,还有网友转发视频称“听说有人捞海肠出事了”。从当地综合执法局了解到,该视频确实拍摄的是烟台金沙滩区域,但是无人溺水。 10月20日,一场大风过后,烟台海边又出现大量海肠,吸引不少市民赶海。20日下午4时许,一名IP显示为山东的网友发视频称烟台开发区海边出现“大事件”,视频中出现了多名执法人员,还有鸣警笛的声音。不少网友在评论区称有人捞海肠溺水,还有网友转发视频称“听说有人捞海肠出事了”。 10月21日,烟台开发区蛟龙救援队一名队员称,昨日他们并没有接到相关情况报告。当地综合执法局一名工作人员核实视频后确认,该视频确实拍摄的是烟台金沙滩区域,但是没有人员溺水。“警笛是我们的车辆在疏散人群、劝导赶海人员。”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,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,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网民在网络上发布信息时 要真实、客观、准确,不能指鹿为马、张冠李戴 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 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