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晋省云成市祥县“4?19”三名女童被杀案:三个分别为九岁、十岁、十一岁的女孩被人杀死在废弃的窑洞里。当时勘查这起案件的民警提取到了犯罪嫌疑人的精斑,确定了嫌疑人的血,做出了DNA数据,然后又做出了DNA细分数据。按照很多人的想象,DNA是当今的证据之王,有了它就肯定能抓到人。可是,六年过去了,民警除了港、澳、台没去,其他省份都去比对过了,愣是零比中。
广粤省深惠市代号为“ZJ”的案件:“ZJ”是“肢解”两个字的拼音首字母。1998年至1999年,三名女性先后被杀,相同点是她们全部被肢解,甚至连脸部的皮肤都被一点儿一点儿地剥了下去,直到面目全非。法医尽了最大努力进行修复,但也很难完全呈现本来面目。三起案件一共提取到了十四枚犯罪嫌疑人的指纹。这些指纹竟然没有重复,其中一枚不知道是犯罪嫌疑人的掌纹还是脚纹。不管是什么纹,反正经济发达、科技手段高明的深惠市已无能为力。
江南省安平“12?28”石灰厂八人被杀案:2005年底,一家小型石灰厂的厂长夫妇、五名工人以及一名男童被残忍杀害。现场被大面积翻动,可犯罪嫌疑人没有留下指纹。除了提取到成趟的血足迹以外,现勘人员什么也没有提取到。水池里有一只白瓷饭碗被薄冰冻住了,技侦人员从这只碗上提取到了一个仅有九个位点的DNA,却始终对不上人。也有人提出,这只碗的污染十分严重,所以这个DNA疑点很多,有可能根本不是一个实际存在的人的DNA。